4.9 涂装材料


主控项目
4.9.1  钢结构防腐涂料、稀释剂和固化剂等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验方法: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。
4.9.2 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,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    检查数量:全数检查。
    检验方法: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、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。
  一般项目
4.9.3 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、名称、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。开启后,不应存在结皮、结块、凝胶等现象。
    检查数量:按桶数抽查5%,且不应少于3桶。
    检验方法:观察检查。


条文说明

4.9.1~4.9.3  涂料的进场验收除检查资料文件外,还要开桶抽查。开桶抽查除检查涂料结皮、结块、凝胶等现象外,还要与质量证明文件对照涂料的型号、名称、颜色及有效期等。

目录导航